對工業垃圾的處理一般先對工業垃圾分類堆放,一部分回收重利用,一部分拖埋、焚燒等。
1.食品垃極:指人們在買賣、儲、加工、食用各種食品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。這類垃圾蝕性強、分解速度快,并會散發惡臭。普通垃圾:包括廢棄紙制品、廢塑料、破布及名種紡織品、廢橡膠、破皮革制品、廢木材及木制品、碎玻璃、廢金屬制品和塵土等。
2.普通垃圾和食品垃圾是城市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對象。
3.建垃圾:包括混土、石塊、混凝土塊、碎磚、廢木材、廢管道及電器廢料等。這類垃圾一般由建設單位自行處理,但也有相當數量的建筑垃圾進入城市垃極中。清掃垃極:包括公共垃極箱中的廢棄物、公共場所的清掃物、路面損壞后的廢物等。
4.危險垃圾:包括干電池、日光燈管、溫度計等各種化學和生物危險品,易燃易物品以及含放射性物的廢物,這類垃圾一般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。